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网报信息重要提示
时间:2022-10-20
内蒙古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快讯:根据教育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时可能存在的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报考信息填报不当等情况做如下提示。以下提示的审核情况为近期报名的考生数据,请相关考生务必于10月25日网上报名结束前及时修改相关信息,以免造成无法准考或不能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说明
经审核,有很多考生没有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备注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例如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报考、前置学历和前置专业不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的、无学位考生报考需要具备有学士学位专业的问题等。我院近日已通过研招网后台向有问题的考生发去提醒通知,但因考生报名时间不同,不能做到对所有有问题考生进行提醒,还请广大考生认真审核所报专业报考条件,如发现问题在报考结束前进行更改。
(二)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说明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享受。拟享受的务必填报“定向”,不申请享受的根据个人情况可报“非定向”或“定向”。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者不按要求填报的,均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定向”对于考生毕业时的工作去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他方面须咨询就业主管部门。应届考生在所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自主就业;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3)网报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届考生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所在省市县。如果选的是某自治区,则市县可选“其他”,定向单位仅填写该自治区名称,不(必)写具体单位名称,不(能)写某教育厅或某高校等,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4)少数民族在职考生,要求工作单位和户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无工作的已毕业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职工作单位性质、行业范围等不限。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没有单列名额,复试时也没有加分。在国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学校根据招生专业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情况,当达到国家B类线以上的考生数不足时,对于剩余名额,在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范围内,按照复试规定的差额比例和考生成绩再依次选拔进入复试。
6)填报前应充分了解后再填报,后期按考生所填情况复试录取,不修改互转。
(三)关于“非全日制”说明
要求考生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不能填某个区域)。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初试后发布声明;定向证明材料无格式要求,内容应明确体现定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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